单位代码: 10574 地 址: 中国广州 邮政编码: 510631
联系部门: 招生考试处 电 话: 020-85213863 联 系 人: 招生考试处
学院: (004)法学院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39310085|联系人:吴老师,陈老师
专业代码: 035102 专业名称: 法律(法学)
学位类型: 专业学位
本学科拟招生人数: 35 (说明:此拟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人数为准,此处仅做参考,可能会有调整)
学科简介:
本专业主要培养面向律师和仲裁行业以及立法、司法、公证、审判、检察、监察、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的高层次实践型法律专业人才。本专业以致用、实务为指向,在讲授法学基本知识的基础上侧重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法学技能,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现实问题的能力。本专业设有律师法律实务和仲裁法两个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初试考试科目 复试考试科目 学制 备注
01 律师法律实务 1 全日制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
③  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④  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①  00410  专业综合(含宪法、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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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拟招推免生8名,不招同等学力。只招法学专业毕业的考生
02 仲裁法 1 全日制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
③  397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④  497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①  00410  专业综合(含宪法、民法等)
3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