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生的一封信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公告2017-11-02 18:49:59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位考生:

你们好!热烈欢迎你们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下称2018年研考)!

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郑重倡议:每位考生都承诺诚信考试,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更是最高学历层次的全国统考。确保考试信度既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也是教育公平原则的落实。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一位考生都应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每位考生在报名时签订了《诚信考试承诺书》,应该自觉维护和捍卫个人承诺的严肃性和个人人格的尊严。一旦违背自己的承诺去作弊,不但是个人的失信,更会对自己今后的成长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入犯罪行为,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将涉嫌犯罪。

    希望每位考生都能遵守考生守则,公平竞争、诚信应考,不要去寻找“枪手”,不要寄希望于“夹带”,不要企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作弊。我们衷心希望每位考生谨记: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

2018年,我省将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继续狠抓考试管理,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打击替考及利用包括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现代信息技术作弊等犯罪行为:

一是使用身份证识别仪鉴别考生身份真伪,以杜绝请“枪手”代考行为。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身份证识别仪核对考生基本信息;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严禁未持有上述证件的考生入场考试。

二是在每一个考场安装电子视频监控设备,实施考试过程的全程录像。

三是采取使用金属探测仪等多种措施防止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

四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高科技作弊进行跟踪、定位和锁定。

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教育部个人诚信档案,及时以文件形式将违纪作弊考生情况通知其所在高校或工作单位。

为了确保2018年研考顺利实施,省教育考试院提醒每一位考生:

1.尽早准备并妥善保管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没有携带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考生将不能进场应试。

2.因需要对每一位考生进行金属探测仪检测进场,请考生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

3.不要尝试作弊,不要相信所谓的“真题”或“答案”。

4.进考场时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

5.各科统考科目均实行网上阅卷,请考生注意书写用笔的规定。选择题必须用正规的2B铅笔填涂作答,所选答的信息点要涂满涂黑,填涂多选项题时要保持同一道题目的几个涂黑点的黑度基本一致;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作答。

各位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持良好考试秩序、维护国家考试权威、确保选才公平公正,是我们的共同目标,也是所有考生和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近年来,一些不法之徒、不法“中介”机构制造了花样繁多的现代化作弊工具,引诱、欺骗考生作弊,牟取暴利;个别考生平时不努力不刻苦,企图投机取巧作弊。我们由衷希望各位考生做“诚信考试”的行动者,以诚信对待每一场考试。希望各位考生做“诚信考试”的监督者,举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发生和出现的违纪作弊现象,共同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

衷心祝愿全体考生在2018年研考中考出理想成绩!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7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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