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0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职硕士简章2009-07-08 19:56: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2010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创建于1933年8月,是一所历史悠久的老校。学校共有24个学院和1个学系,67个本科专业,1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55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8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国家重点学科,18个广东省重点学科,9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以及一批省部级重点学科、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专业实验室。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中科院院士7名,高级职称700多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700多名。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科研实力,为我校开展MPA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华南师范大学201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面向全国招生(专业代码490100)。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是为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要求而设立的,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二、招生专业方向

根据学校的优势,今年设置的招生方向有:①行政管理、②公共经济管理

三、课程设置

1、核心课程: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设置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社会研究方法、英语等7门核心公共课程。

2、专业课程:每个方向设置5门专业课程。

3、选修课程:若干门。

四、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五、报名手续

报名手续分为资格自审、网上报名、现场照相交费、打印准考证四个步骤。

1、资格自审: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本简章所列第四点)的规定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2、网上报名:广东省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15日,报名网址:http://xwb.gdhed.edu.cn/

3、现场照相和交费:现场确认点有3个: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3楼、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海大道深圳大学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华南理工大学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9-22日,其它院校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8-21日,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现场确认点的所在城市,也就是考点的所在的城市,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只接受在网上已经成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获得网报编号的报考者报名;只在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和学位中心〔2005〕34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即每人每科80元。

4、准考证发放:广东省学位办于10月19日前将报名考生的准考证信息公布在报名网站上(http://xwb.gdhed.edu.cn),请考生于10月30日前自行上网下载准考证,不再另行发放。

注意:请所有考生对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务必仔细检查确认,如有误及时修改。由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后的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作更改。

广东省外考生请咨询当地省学位办。

六、考试科目、时间

全国联考科目: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共计3门。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七、考试参考书

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上述联考大纲及相关复习资料各地相关书店均有售。

八、复试和录取

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自主确定分数线。

上线考生须经过复试才能录取,复试包括三个环节:资格审查和政治理论笔试、综合能力面试。

资格审查准备材料: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学士学位证和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表于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并于现场照相时打印,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意见,在照片和相应位置盖章。广东省公务员需先到广东省人事厅办理相关手续)

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复试具体办法届时通知。

九、培养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全部学费3.6万(可分三个学年交清)。

十、培养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或周末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为3-4年。

十一、学位授予

对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员,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联系我们:

(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5213863 020-85211115(fax)

通讯地址:广州石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301)

邮政编码:510631

E—mail : yjshc2@scnu.edu.cn

网址:http://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

 

(2)华南师范大学MPA中心:

公共经济管理方向请咨询以下电话:

老师 电话:39310146

E-Mail: mpa168@163.com

行政管理方向请咨询以下电话:

罗老师 黄老师 电话:39310586(假期39310317)

E-Mailggyyjs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