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09年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职硕士简章2009-07-03 19:56: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文件要求,我校2009年继续在“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招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考核批准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除因其他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广东省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我校一般不接受本校教师报考本校。

二、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考试科目:“GCT”、专业课(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概论)及专业基础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政治理论课。

2、参考书目1、《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 李秀林等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五版),2005;2、《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3、招生人数:20人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在7月1 —15 日,登录http://xwb.gdhed.edu.cn省学位办网站报考类别为“高校教师”。请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获得网报编号并生成“资格审查样表”才为网报成功。

2、现场确认

广东省现场确认点有3个: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3楼、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海大道深圳大学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华南理工大学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9-22日,其它院校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8-21日,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现场确认地点为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确认点所在城市即为考点所在城市,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好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只接受在网上已经成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获得网报编号、且选择该报名点的报考者报名。

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网报编号(“资格审查样表”)、本人有效证件、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学历、学位证书),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正式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专业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若只在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考生本人须亲自到现场交纳报名费用和采集图像信息。

四、资格审查

在录取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将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将不予录取,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我校资格审查将采取函审和复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函审: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于7月31日前用挂号信将《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寄至华南师范大学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进行函审。

复审:将在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课复试之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考生凭我校《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表》(原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于指定时间到我校进行资格复查、交费。资格复查合格者可参加由我校组织命题、评卷的政治理论考试及复试(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以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五、招生考试及录取

1、全国联考时间: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2、考试方式:(1) “GCT”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2)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考试,考试时间三小时,由我校组织命题、阅卷,满分150分,重点考核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六、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七、培养方式及授予学位

学制2至4年,一般为3年。2009年春季入学,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其中,入学后第一学期脱产学习。学员在1至2年内修完规定课程。入学后按我校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制定的培养方案培养,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相应学科的硕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

培养费:总计21000元(不含教材、资料费)。

住宿费:四人间1500元/年,二人间2800元/年。

其他费用自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学校办公大楼510房) ;联系人:唐老师 、王老师;邮编:510631;电话: (020)85211060、85215172。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二OO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