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级博士研究生新生拟录取确认及后续事宜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公告2025-07-01 11:35: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位2025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博士考生查询栏目公布的为拟录取状态,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2025年博士录取通知书预计于7月下旬通过邮政EMS寄出,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现对我校2025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调档函下载及档案邮寄、定向就业协议书下载、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组织关系转移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档函信息确认及档案邮寄说明

调档函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须把个人档案转入我校。请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的【博士拟录取查询】栏目中进行“调档函信息确认”,如需修改调档函信息,请点击【信息修改】操作,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请点击“提交”,可在【录取情况查询】栏目中自行下载并打印调档函。邮寄时档案袋上注明2025XX学院XX专业博士研究生XXX档案”字样。档案只接受机要或者EMS寄送方式,其他方式一概拒收。若因档案邮寄方式不符合要求发生档案丢失、损毁,责任自负。

档案邮寄地址可以按以下信息填报:

1. 录取到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和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学院的考生,档案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505档案室(邮编510631),唐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117020-85211035

2. 录取到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学院的考生,档案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A310管理办公室(邮编510006),唐老师,联系电话:020-39310082

3. 录取到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学院的考生,档案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江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108档案室(邮编516600),郭老师,联系电话:0660-3808019

二、定向就业协议书事宜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协议书》。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博士拟录取查询】栏目后,核对并补充定向就业单位地址信息,点击【提交】后,可下载【打印协议书】,丙方和丁方处签字盖章后,将《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协议书》(一式肆份)于2025710寄至研究生培养单位(即定向协议书的乙方)。

研究生院招生科收到《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协议书》并审核通过后,方才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特别提醒①《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协议书》中的“定向就业单位”名称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填写“定向委培单位”名称必须完全一致;若考生定向就业单位变更,须提供工作单位调动等相关证明;②《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协议书》文本内容不得有任何修改)。

三、录取通知书事宜

博士录取通知书均通过EMS”邮寄形式寄送。根据录取通知书寄送要求,须由考生本人凭有效身份证签收,其他人无法代收,请博士生于2025715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的【博士拟录取查询】(https://yanzhao.scnu.edu.cn/Doctor/SigninLq.aspx)确认邮寄地址。建议填报考生本人的居住地址且严格按照*********(路名、门牌号)”规范填写,并确保手机号码畅通。

四、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事宜

1.博士研究生被录取为非定向生的,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手续;被录取为定向生的,不办理户口迁移。

2.选择将户口迁入我校的学生,入学后须提交以下材料(具体要求以入学后各校园户籍工作通知为准):

1)户口本原件(若原户籍为集体户,需提交集体户个人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或者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内的籍贯、出生地要详细到市(县),且有效期为30天内;迁往佛山校区的新生仅可选择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4)已婚的学生还需提交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手续仅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内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迁移户口。

4.学生集体户在校就读期间不予迁出。

1)录取到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

如有疑问,请咨询:020-85211139,刘老师。

2)录取到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

如有疑问,请咨询:020-39312001 020-85211139,刘老师。

3)录取到佛山校区南海校园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路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

如有疑问,请咨询:0757-86687111,钟老师。

4)录取到汕尾校区滨海校园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镇香江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

如有疑问,请咨询:0660-3808090,余老师。

五、党组织关系转入说明

1. 目前党组织关系转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所有省内单位和支持党务系统线上转接的省外单位,通过党务系统线上转接;二是尚不支持党务系统线上转接的省外单位,通过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线下转接。

2. 通过党务系统转接的,在审查党员档案合格后,通过党务系统线上转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转入华南师范大学某二级党委(如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党委),则在党务系统中直接选择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下拉框的二级党委(注意:不用转入“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若无二级党委选项则说明为二级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二是转入华南师范大学某二级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如国际文化学院党总支),则需先转入“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因为二级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没有接收权),再由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操作转至具体去向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同时请在转接时备注栏说明转至具体哪个二级党总支的哪个支部/直属党支部,否则无法转接到相应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 通过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拟入读国际文化学院、教师教育学部、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国际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汕尾)的,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具体去向写“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拟入读其他学院的介绍信抬头写应转入录取专业的对应二级学院党委,如“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党委”,具体去向写“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在审查党员档案合格后,以学院为单位收集纸质版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学院指派专人到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转接手续。组织关系转入后,由学院统一在党务系统录入党员信息。学生本人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回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如有疑问,请咨询入读学院辅导员老师。

六、团组织关系转入说明

根据团省委通知规定:升学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可以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我校集中在8月中上旬开展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8月上旬,各学院会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内统一建立新生团支部,8月中旬,各学院团委通知新生团员进行转接。省内已报到的,线上转入所在新生团支部;省内未报到的/省外的,在线上向所在新生团支部报到。

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如有疑问,请咨询:020-85211036,吴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