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公告2022-11-17 09:13: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
003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05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教育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07体育科学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13数学科学学院 2023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14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15信息光电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16化学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17地理科学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18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19计算机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21半导体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22国际文化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24心理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25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30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34环境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38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 2023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40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42北斗研究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温馨提醒:学校寒假期间(2023年1月16日-2月19日),若在此期间邮寄博士报名材料,请提前和报考单位电话联系,避免报名材料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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