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公告2022-11-17 09:13: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

003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05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教育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07体育科学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13数学科学学院  2023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14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15信息光电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16化学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17地理科学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18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19计算机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21半导体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22国际文化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24心理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25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30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34环境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38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 2023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40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042北斗研究院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温馨提醒:学校寒假期间(2023年1月16日-2月19日),若在此期间邮寄博士报名材料,请提前和报考单位电话联系,避免报名材料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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