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硕士研究生新生拟录取确认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公告2017-05-04 17:22:3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公示完毕,未接到任何异议。现请所有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第一志愿生和调剂生)通过身份证号登陆我校研究生考生查询系统http://yzsys.scnu.edu.cn/ 查询拟录取情况,并同时修改录取通知书获取方式。注意:无论选择自取还是邮寄,均需点击修改通讯地址进行个人信息更新。如选择自取,可不填写邮寄地址,但需更新联系方式。如选择邮寄,请严格按照*********(路名、门牌号)的信息填写(本省地址可不写广东省),并更新联系方式。修改后点击保存获取方式。修改通讯地址截止时间为520日。

现就录取相关问题告知如下:

1.我校系统公布的是拟录取情况,最后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2.我校将对确定录取的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下旬根据考生填报的邮寄地址通过EMS邮政快递寄出。

3.关于档案邮寄地址事宜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包括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均须把个人档案转入我校,调档函会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考生,如有部分应届毕业生离校较早,需要提前邮寄档案,可以按以下地址邮寄,请在档案袋上注明“2017**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档案字样。

录取到石牌校区和南海校区的考生邮寄到: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管理办公室(邮编510631),联系电话:020-85211117

录取到大学城校区学院的考生邮寄到: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B213室研究生综合办(邮编510006),联系电话:020-39310082

4.关于户口迁移地址事宜(2017.5.18修改)

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被录取为非定向生的,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录取为定向生的,不办理户口迁移。如选择迁入我校,则务必保证各项信息准确无误,且迁移证必须打印,不得手写,迁移证在入学报到时提交。

录取到石牌校区和南海校区学院的考生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

录取到大学城校区学院的考生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

5.关于党团关系介绍信抬头事宜

党组织关系:省外学生转到“中共广东省教育工作委员会,省内学生转到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具体转入单位均为“华南师范大学”。

团员关系转到“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招生考试处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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