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公告2016-03-17 12:13:13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所有的调剂必须在国家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开通研招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后才能正式进行(本校考生在校内调剂也需在调剂系统登记)。
(一)考生调入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在简章上公布的报考条件。
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调入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的人员须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的人员须有5年或5年以上,且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管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公共管理学院的职业技术教育专业(045120)的前置专业须是公共管理与服务相关的专业,不得是教育学门类(专业代码04开头)。
2、分数线
(1)普通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
(2)专项计划: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第一志愿与调剂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同。具体如下:
专项计划 | 招生计划数 | 政治/管理类综合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适用专业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20 | 30 | 30 | 30 | 30 | 245 |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外的各专业 |
30 | 30 | 130 |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 |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统考科目(主要指数学、外语)应相同,或由难度高的调入难度低的(说明:1、没有考数学的考生不能调入考数学的专业;2、考英语一的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二的专业,考数学一的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的专业,考数学二的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3、简章中明确注明可以选考小语种(如日语、法语或俄语等)的专业才可以接收考小语种的考生)。自命题科目应为相同或相近学科。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且同时要满足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学术型考生可调往专业学位,专业学位考生不能调往学术型,专业代码第三位是5的即为专业学位。
6、我校不接受单独考试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调剂。
(二)调入流程
1、有缺额的学院在网站公布调剂信息,调剂系统开通后在系统设置缺额状态,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http://yz.scnu.edu.cn/)、学院网页或调剂系统查询我校缺额信息,阅读学院接收调剂生的程序。
2、考生按照调入专业所属学院的要求将相关材料发送(寄送)至相关学院,切勿直接发送邮件或邮寄材料至我校招考处。在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至我校某个专业。学院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同意其复试;并在调剂系统向拟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校复试。
3、调剂考生按申请调入学院的复试方案进行复试。复试后,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待录取,并在调剂系统向待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的调剂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结果。对学院拟接收的调剂生做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无误,体检合格,确定其为拟录取,并在招生信息网页上统一公示。未经过调剂系统调剂或未在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结果的调剂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4、对于调剂生,如无特殊原因,拟录取结论有变时,招生单位或考生须及时知会对方,必须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拟录取状态;未能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可申请再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附件一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最终以学校发文为准)
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三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助教助管助研(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各类先进个人称号。
(一)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参与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脱产培养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 万元/生/年。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资金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支持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在校全日制脱产培养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分为新生学业奖学金和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类别 | 等级 | 奖励标准 | 比例 |
新生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万元 | 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总成绩排名前5%的新生 |
二等 | 0.6万元 | 其余硕士新生 | |
二、三年级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万元 | 20% |
二等 | 0.8万元 | 30% | |
三等 | 0.6万元 | 50% |
3.社会资助奖学金
社会资助奖学金是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为支持我校研究生教育,激励我校研究生奋发学习而出资设立的奖项。如吴小兰慈善助学金、时代地产奖学金等按照捐助方意愿设立奖项。
(二)研究生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0.6万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2.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管、助研”工作,学校按全日制非定向生人数的15%设置“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8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由学校专项经费支付;助研岗位由导师或科研课题项目组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来设置,助研津贴从导师或科研课题组项目经费中支出。
3.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学校的国家助学金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用于补助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由研究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经研究生院审批后,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补助。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文体活动标兵、研究生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研究生志愿服务标兵、研究生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研究生社团活动标兵、研究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等。
(四)其它
其它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院、所)网站查阅。
附件二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电话(020) | 网址 |
001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85211425 | |
002 | 公共管理学院 | 39310586 | |
00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39310352 | |
004 | 法学院 | 39310085 | |
005 | 教育科学学院 | 85211326 | |
006 |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 85216460 | |
007 | 体育科学学院 | 39310272-8222 | |
008 | 文学院 | 39310283 | |
009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85210896 | |
010 | 音乐学院 | 39310126 | |
011 | 美术学院 | 85213550 | |
012 | 历史文化学院 | 85216409 | |
013 | 数学科学学院 | 85216655-8158 | |
014 |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 39310372 | |
015 |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 39310311 | |
016 | 化学与环境学院 | 39310380 | |
017 | 地理科学学院 | 85214766 | |
018 | 生命科学学院 | 85215535 | |
019 | 计算机学院 | 85211353-108 | |
020 | 生物光子学研究院 | 85211436-8202 | |
021 | 材料所 | 85212667-811 | |
022 | 国际文化学院 | 85211488 | |
023 | 旅游管理学院 | 85210010 | |
024 | 心理学院 | 85216483 | |
025 | 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 | 39313713 | |
026 | 药物研究院 | 85211970 | |
027 | 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 | 85216312 |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2016年3月